提示:①操作完成之后,请安全退出②录取确认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关于公布2021年提前招生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名单的通知

来源:招就处   作者:招就处   时间:2021-04-29   人气:

各位考生:

根据《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章程》规定,录取总分由学业水平考试折算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及素质特长加分三部分成绩组成,录取时以专业为单位按总分从高到低的原则进行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拟录取分数线,确定“拟录取”名单;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划定备录取分数线,确定“备录取”名单。考生可登陆我院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状态。

另:根据章程规定,若遇总分相同,则具有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优先排序;若仍相同,则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6门学考科目的等级高低顺序和优先等级排序。现将各专业录取分数线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专业拟录取和备录取分数线

专业名称

招生

计划

拟录取

备录取

人数

分数线

同分优先排序原则

人数

分数线

同分优先排序原则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20

20

96.00

按同分规则,直至物理学考等级为B

78

59.60


应用英语

20

20

97.20


100

81.20


会计

20

20

106.40


100

93.90

按同分规则,直至数学学考等级为B

投资与理财

20

20

94.80


100

82.00


金融管理

20

20

102.40


98

77.20


园林技术

45

45

95.20

按同分规则,直至有素质特长加分

180

65.20


园艺技术

45

45

96.40

按同分规则,直至政治学考等级为B

190

62.80


酒店管理

40

40

120.80


161

82.40


注:上述表格中的“同分优先排序原则”指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章程规定的各科优先排序判断原则,直至某项判断时所要达到的等级或分数。


二、有关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校报名平台及省考试院服务平台查询本人所报考各院校(专业)录取情况。被确认为“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其中1所院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正式录取考生的其它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院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拟录取资格,请考生密切关注时间进程。


三、重要时间进程提示

序号

工作内容

负责单位

完成时间

1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拟录取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考生

5月9日

8:30-17:30

2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试点高校

5月10日

8:30-17:30

3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考生

5月11日

8:30-17:30

4

根据缺额计划将备录考生递补为拟录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务平台。

试点高校

5月12日

8:30-17:30

5

考生登录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递补后转为拟录取的考生进行选择确认。

考生

5月13日

8:30-17:30

6

如仍有缺额计划和备录考生,继续递补。

试点高校

5月14日

8:30-17:30

7

结束网上录取。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5月16日

8

公示录取名单。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5月17日-30日

9

根据公示结果形成最终录取名册。

试点高校

省教育考试院

5月31日

 

感谢广大考生对我院的关注和认可,因提前招生计划有限,对未录取的考生我们深表遗憾。在2021年普通高考招生中,我校将安排更多的招生计划,希望未录取的考生持续关注我院。在普通高考志愿填报时,我院将竭诚为广大考生作好志愿填报的咨询和辅导工作,届时欢迎咨询、报考!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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