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4月15日。现场确认安排在考前进行。具体场地安排及测试的流程、要求、考核内容等在报名结束后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
考生在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报名表(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3、准考证(从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因材料不全无法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若提供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