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5的比例确定备录考生(含顺序号)名单。
普高生若遇总分相同,则具有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和排序;若仍相同,则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生物、技术等学考科目的优先等级和成绩等级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视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高低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情况择优录取。
职高生若遇总分相同则具有素质特长记分的考生优先录取和排序;若仍相同,则以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高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按获得专业相关的证书情况排序。